不動產權證書遺失(滅失)聲明 (張斌)
發布時間:2022-04-20
文章來源: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機構: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根據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1)云0122執恢330號之一,通過拍賣,吳萍華競得張斌、方立珍、韋紹榮共有的位于晉寧縣晉城鎮興益路益景花園小區1A幢2單元502室的房產,因土地使用權證無法收回,土地證號:晉國用(2014)第349號,土地分攤面積為:10.47平方米?,F聲明該土地證作廢。并根據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1)云0122執恢330號之一過戶到吳萍華名下。
特此聲明。
聲明人:吳萍華(王玉杰代)
2022 年4月13日
聯系方式:昆明市晉寧區不動產登記中心
聯系電話:0871—678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