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給予測繪資質單位一年政策過渡期限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12-17
文章來源:云南省自然資源廳
發布機構: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為在新修訂的測繪資質管理政策出臺后,實現新舊政策平穩過渡,確保測繪資質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按照自然資源部有關要求和測繪資質審批權限,經研究決定:
一、給予我省現有測繪資質單位一年政策過渡期限。將我省測繪資質單位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國測管發〔2014〕31號)取得的乙、丙、丁級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各測繪資質單位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云南省測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從事測繪活動。
二、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發布實施后,我省測繪資質單位應當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申請核發新測繪資質證書。
特此公告。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12月15日